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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电大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21-06-30 点击量:

襄阳电大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全市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工作由襄樊电大集中统一组织。

(二)答卷评阅工作由襄樊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

(三)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须在规定场所进行,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

(四)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答卷评阅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统一指挥答卷评阅工作。

2.按照学科类别分别成立答卷评阅组,各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该学科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教师担任,协调本组答卷评阅工作。

3.答卷评阅人员由教学部门遴选并报领导小组审定聘用。

4.凡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电大学生者,不得参与有关课程考试答卷评阅。

(二)管理要求

1.考试中心要做好答卷评阅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答卷的验收、整理、编号等。

2.评阅试卷时,答卷保管室应设专人管理,答卷出、入库要填写登记单。

3.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答卷评阅工作质量。

三、答卷评阅

(一)答卷评阅人资格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相同或相关专业的电大专、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师。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二)答卷评阅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本组的答卷评阅工作及人员的分工。

2.组织评卷教师研究分析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对答卷进行试评,确定评分细则。

3.保证本组评阅进度和质量,组织解决评卷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4.主持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撰写答卷分析报告,对试题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三)答卷评阅工作要求

1.答卷评阅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保守机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评阅答卷,做到宽严适度,标准—致,准确公正;不得拆、撬答卷密封;不得撕下空白答卷;不得对卷面做任何改动;评卷期间不会客、不查考生分数。

2.各答卷评阅组应根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对答卷进行试评,制定评分细则。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是评定成绩的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3.答卷评阅原则上采用按题分组的流水作业方法,每本答卷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批改,不得按答卷份数分人包干评阅。

4.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

5.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不记“扣分”,错误处标“×”号;所评结果核对无误后,把得分记在题首得分栏处并签名,若更改“得分”须重新签名。

6.每本答卷评阅后评卷人应在封面的指定位置签名。

7.答卷评阅组应自己有专人负责统分、复核。统分、复核人要认真检查各小题和大题得分,确认无漏评、漏登后,将全卷总分记入卷首“总得分栏”内,总分只记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统分、复核人要在封面的指定位置签名。

8.全部答卷评阅完成后,答卷评阅组组长组织评阅教师要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是50—59分的答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出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等问题,复查更改处须由评阅组长或复查教师签名。

9.对于阅卷中发现有明显标记的答卷,如用非黑或蓝色笔的答卷(规定用铅笔答卷除外),在答卷密封线外书写考生信息,或作其他标记等,应及时交领导小组鉴定,确属违纪的应在答卷上注明,并做出处理。

10.发现有雷同答卷,评卷人应立即向答卷评阅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织3名以上学科教师鉴定,确认雷同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对答卷装订不严、倒页、错页、缺页等,应及时交考务部门处理。

12.答卷评阅工作结束后,各答卷评阅小组进行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并写出报告,对试题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乘车路线:

市内乘公交车到襄阳十字街(鼓楼商场)站下车,向南进入利民街300米到达(襄阳市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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