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3511309, 0710-3513935 ,0710-3510181

通知公告
首页 > 开放教育 > 教务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21-10-15 点击量:

     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鄂开大教字〔2021〕3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过程落实,提升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之星”: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专兼职教师。  “学习之星”: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入学1年以上(含1年)开放教育在籍学员。  “助学之星”: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事开放教育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专兼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参考对应类别评选参考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应推荐表。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初步审核、择优推荐,近3年内已获表彰的人员不在此次推荐范围之内。  (三)省校评审。省校组织评选工作组,评选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确定“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拟表彰人选。  (四)公示。评审结果在省校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五)表彰。分别授予湖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

 四、报送材料  (一)对应推荐表及佐证材料。“教学之星”推荐人选,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以及与《“教学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相关的佐证材料;“学习之星”推荐人选,提交与《“学习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相关的佐证材料;“助学之星”推荐人选,提交与《 “助学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相关的佐证材料。各类推荐表及评选参考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篇幅在2000字以内。  (三)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严格按评选条件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推荐,并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校。  

六、联系方式   人:李彦然 徐荣刚  联系电话:(027)****6218  电子邮箱:hubddk@126.com  

  附件:

1.湖北开放大学“教学之星”推荐表

 2.湖北开放大学“教学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

 3.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之星”推荐表  

4.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  

5.湖北开放大学“助学之星”推荐表  

6.湖北开放大学“助学之星”评选参考指标体系     

                                    湖北开放大学

 2021624

乘车路线:

市内乘公交车到襄阳十字街(鼓楼商场)站下车,向南进入利民街300米到达(襄阳市市委党校)。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古城街道利民街60号(原市委党校办公楼)

联系电话:0710-3513626 

邮  编:441021

 鄂ICP备16005949号

招生热线:0710-3513935,3511309,351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