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电大分校、教学站(点)、直属各班: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2019〕1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2019〕17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2019〕18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电大系统实际情况,特启动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湖北电大奖学金和襄阳电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的在校学生,且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曾经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评选对象之内。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
(三)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四)本次评选范围主要是开放教育18春和18秋年级的学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上报方式
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省、市级奖学金推荐需提供纸质材料及纸质材料电子版,奖学金申请表各项信息的填写必须采用打印形式,不得采用手写形式。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至襄阳电大教务办杨进老师处。
三、材料要求
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各分校、教学点应向市电大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省、市级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1)。
2.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省、市级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必须在教务系统里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分校或教学点名称及学生姓名)。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6、奖学金候选人银行账号信息。
报送材料要求做到,格式规范、内容齐备、信息真实、准确、按时报送。四、注意事项
1.各县(市)电大分校、教学点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已修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市电大教务部门印章。
3.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4.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必须由本人填写,字数控制在400--600字。报送申请表时,必须是打印件,不接收手写材料。
附表:
2019年度襄阳电大系统奖学金申报联系人名额分配表
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电大、襄阳电大候选人汇总表
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电大、襄阳电大奖学金申请表
襄阳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二O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