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3511309, 0710-3513935 ,0710-3510181

学籍管理
首页 > 开放教育 > 教务管理 > 学籍管理 > 正文
湖北电大系统2017年秋季毕业审核 及毕业证书办理

来源: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17-06-29 点击量: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开展毕业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7]5号) (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7年秋季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秋季毕业审核范围

1、2009年秋---2013年春注册的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本、专科各专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籍学生;

2、2013年秋---2015春注册的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各专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籍学生。

说明:涉及合作高校盖章,本科法学、水利水电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社会教育及应用心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方向)专业,可以生成电子注册号,但是合作高校的盖章时间晚,证书要晚下发,请相关教学点务必给学生提前做好解释工作。

相关在籍生名单,详见《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附件2)。

二、考务科已经发布的2017年秋季相关成绩录入时间节点

1、分校形考成绩录入:6月12日---6月30日;

2、分校自开课成绩上报时间:6月30日截止;

3、省电大成绩合成时间: 7月3日;

4、分校接收成绩时间:7月3日、4日;

5、分校查分时间: 7月5日、6日、7日;

6、省电大发布、上传国开成绩时间: 7月10日。

三、2017年秋季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6月12日省电大开启毕业审核权限,6月1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毕业审核权限。此批次关联的学生为09年秋---15春已经达到毕业要求的在籍学生,成绩主要关联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成绩通过的在籍学生。

2、第二批次:7月10日省电大开启毕业审核权限,7月12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毕业审核权限。此批次关联的学生为09年秋---15春已经达到毕业要求的在籍学生,成绩主要关联为期末考试后,成绩合成通过及成绩核查通过的在籍学生。

3、第三批次:省电大下学期开学后启动2017秋最后一批次的集中审核,具体时间以学籍科开学后的通知为准。此批次关联的在籍学生为前二批次毕业审核未通过的遗留问题处理。

四、2017年秋季第一批次毕业审核流程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

1、6月12日省电大开启毕业审核权限,6月1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毕业审核权限。

26月14日下午17:00前教学点及分校完成以下毕业初审工作。

(1)组织学生核准学生基本信息,并认真填写申请表

各教学点、各分校务必组织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认真核准学生基本信息并认真填写毕业申请表(含学位申请)。

学生基本信息有误,请勿进行毕业申请。待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后,再进行毕业申请。中央电大下发电子注册号之后,省电大不再进行毕业生信息更正。

毕业申请表(含学位申请)需学生本人亲自填写,各级教学点要注意建立并保管好毕业申请表纸质档案。

2009年秋---2013年春注册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认真填写纸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申请表》(附件3);

2013年秋---2015春注册的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认真填写纸质《国家开放大学大学毕业申请表》(附件4)。

(2)教学点及分校核对毕业生数据及照片收集情况,并在平台中按照要求进行申请与审批

各教学点、各分校负责在教学点平台中对毕业生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并认真核查毕业办证照片收集情况。核对无误后,在教学点平台完成毕业申请与审批和学位申请与审批。

特别强调:根据《关于开展毕业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7]5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因中央电大的钢印和红章要全面作废,2018年1月毕业生开始,将停止颁发中央电大毕业证书,只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为了避免出现新的毕业生无法印制证书的问题,2017秋季毕业审核必须是照片和毕业审核数据一并上报,否则不予生成电子注册证号。2017秋季毕业审核,如学生未提交照片,本学期不得提交毕业申请。如不按此操作,生成511615电子注册号,进而无法办证,由此产生的纠纷教学点自负。

(3)分校审批确认(6月14日17:00前必须确认)

各分校对所辖教学点已经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学生进行审批确认。

提示:只有通过教学点和分校二级审批的学生,省校才能生成毕业生名单,上传给中央电大终审。未申请毕业或已申请毕业但分校未审批的学生,即使省校的初审通过,也无法生成毕业生名单上报给中央电大终审。直属学院及直属分校尤其要特别注意。

36月16日,省电大完成2017年秋季第一批次的毕业审核复审工作。

省电大学籍科于6月15日-16日根据各分校审批上报的毕业生名单,在新系统省平台对各分校、教学点已经提交申请与审批的学生进行毕业审核复审,并向国家开放大学上报本次我省电大系统2017年秋季第一批次的毕业审核数据。

4.省电大反馈中央电大终审数据

中央电大对省电大下发终审数据后,省电大会同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学籍QQ共享中反馈毕业终审结果。

(1)对终审通过的生成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启动毕业生毕业证书照片链接及证书办理工作。

(2)对终审未通过的毕业生,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反馈的终审不通过原因,协助相关教学点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为下一批次毕业毕业审核做准备。

(3)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取得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后不得再申请取消毕业资格、恢复学籍。

五、2017年秋季第一批次毕业审核材料

1、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各电大必须按要求填报“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亲自填写,各级教学点要注意建立并保管好毕业生登记表档案。

2009年秋---2013年春注册的中央电大学生认真填写纸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登记表》(附件5);

2013年秋---2015春注册的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认真填写纸质《国家开放大学大学毕业登记表》(附件6)。

2、 打印毕业生成绩单。

六、2017年秋季第一批次毕业审核照片接收及毕业证书办理

6月8日起——6月13日截止。

清单详见附件2;通知详见附件7。

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在学籍群群邮件《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文件下予以提交。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3日,请各级教学点注意认真核查毕业办证照片收集情况,提前收集毕业办证照片,保质足量提交。以便毕业审核通过回电子注册号后,省电大能够快速及时办理照片链接办证工作,确保回电子注册号的学生按期回证。

我省2017秋第一批次毕业证书,预计7月20日左右回证。省电大收到毕业证书后会及时反馈到证信息。届时证书将何时发放给各分校将另行研究后再行通知。

特别提示:因2018年起,中央电大的钢印和红章要全面作废。2018年不再颁发中央电大毕业证书和补办中央电大毕业证明书。2017年秋季毕业审核及照片接收工作相关风险及担责提示如下:

1、09秋在籍生照片提交风险提示:

2017秋毕业审核为09秋在籍生学籍8年有效期的最后一季毕业审核。如因照片未提交,将会导致终审不通过。09秋在籍生照片,最迟8月30日前务必完成提交,否则,将错过下学期开学后的最后一批次毕业审核,进而导致超过学籍8年有效期,无法毕业,也无法办理毕业证书。请提前将此信息告知09秋在籍学生,注意风险,涉及到的09秋在籍生详见《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中的风险提示。

2、10春-13春在籍生照片提交风险提示:

10春-13春在籍生,如因照片未提交,导致本学期未毕业,或者2017秋季未达毕业条件,在2018年起审核通过,将生成的是511618的国开电子注册号,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请提前将此信息告知10春-13春在籍学生,控制风险。涉及到的10春-13春在籍生详见《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中的风险提示。

3、2017年6月前毕业的,电子注册号为511615开头的毕业生照片提交风险提示:

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我省尚有1942名毕业生是2017年6月前毕业的,电子注册号为511615开头的,未提交照片进而未办理毕业证书中央电大毕业生。请各级教学点务必全面清理并联系上毕业生,最迟于2017年9月30日前务必提交照片并办理毕业证书,否则将无法办理中央电大毕业证书。如2018年要办理,目前暂定办法是只能是补办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明书。请提前将此信息告知毕业生,逾期产生的纠纷教学点自负。涉及到的毕业生详见《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中的风险提示。

七、学位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

申请合作高校学位:参阅《合作高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文件夹(2017年6月5日整理)》(附件8)相关文件执行。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参阅《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要求(2017年6月5日整理)》(附件9)相关文件执行。

2、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及合作高校的学位均可选择申请

除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学专业以及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和园艺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时,只能选择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选项。

其他本科专业既可以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也可以选择申请合作高校的学位,但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时,请务必注意只能选择一项。

3、本科毕业申请的同时,必须同时申请学位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已具备毕业条件且达到学位申请的条件的学生,毕业申请的同时,必须同时申请学位,且仅能申请一次。也就是,一旦生成毕业证电子注册号后,再也不能进行申请学位。

(1)已具备毕业条件且达到学位申请的条件的毕业生:此部分学生如果要办理学位,须在新系统操作毕业申请的同时进行学位申请,学位审核与毕业审核需必须同时进行。如果只申请毕业,忘记申请学位,造成的结果是:终审通过并生成电子注册号,导致学生再也不能进行申请学位,学位将再也审核不了,无法取得学位证书。请各教学点、分校务必慎重操作。

(2)已具备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预审标准的毕业生:此部分学生如果要办理学位,在毕业审核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推迟毕业申请,申请在籍继续学习,待达到学位标准后再进行毕业申请并同步申请学位。推迟毕业必须在毕业初审前完成。忘记推迟毕业申请,如果通过了毕业终审并生成电子注册号,导致学生再也不能进行申请学位,学位将再也审核不了,无法取得学位证书。

(3)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取得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后不得再申请取消电子注册号、恢复学籍进行学位申请。

(4)未同步进行学位申请和推迟毕业申请的一律视为放弃学位,按时毕业办理。

4.学位外语成绩

申请学位学生需提交经省校教务处考务科盖章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

5.学位申请学分费

申请合作高校学位:根据《关于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教学计划中增设学位论文指南课程的通知》(电校教[2004]78号)和《关于在“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教学计划中增设学位论文指南课程的通知》(鄂电大字[2005]11号)文件精神,凡申请学位的学生应上交学习《学位论文指南》费490元(70元/学分*7学分),各单位在申报学位时专项上交省电大。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目前暂不收取学位申请学分费。

八、2017秋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毕业审核及毕业办证要求与第一批次要求一致,请各级教学点根据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1:《关于开展毕业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7]5号)

附件2:《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清单》

附件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申请表》

附件4:《国家开放大学大学毕业申请表》

附件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登记表》

附件6:《国家开放大学大学毕业登记表》

附件7:《2017年秋季湖北电大系统毕业办证及上网照片第一批次接收相关工作通知》

附件8:《合作高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文件夹》(2017年6月5日整理)

附件9:《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要求》(2017年6月5日整理)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科

2017年6月5日

乘车路线:

市内乘公交车到襄阳十字街(鼓楼商场)站下车,向南进入利民街300米到达(襄阳市市委党校)。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古城街道利民街60号(原市委党校办公楼)

联系电话:0710-3513626 

邮  编:441021

 鄂ICP备16005949号

招生热线:0710-3513935,3511309,351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