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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来源: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17-06-02 点击量: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一、招生专业

2017年春季开设开放教育专业58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20个,专科专业38个(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5个、“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4个)。

1.本科专业20个: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护理学、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英语(教育方向)。

2.专科专业38个(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5个、“新型产业工人助力计划” 专业4个)

法学、护理学、行政管理、教育管理、金融(货币银行方向)、会计学(财会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机电方向)、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园林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药学、人力资源管理。

畜牧兽医、作物生产技术、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设施农业技术。(注:以上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工艺与维护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网络技术。(注:以上为“新型产业工人助力计划”专业。)

二、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专科专业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者。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专业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以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

三、招生范围

各教学点须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审批的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方向,在各自的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招生。

开放教育教学点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其中,护理学专业仅限于黄冈、宜昌、襄阳、恩施、咸宁、十堰、随州广水、京山、黄石阳新、荆楚学院当地招生。其他地区均不得招收或者变相挂靠注册上述专业学生。

四、招生规模

各教学点2017年春季招生专业和规模见招生管理平台的教学点管理及招生计划管理系统。

五、招生宣传

1. 2017年春季,省电大以“ ” 名义发布招生信息,各市州电大及教学点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2. 省电大将及时更新湖北电大网招生专栏,具体地址为:http://210.42.160.45/ddzsw/。在招生专栏中公示2017年春季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开展开放教育的教学点及其招生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供教学点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使用,并选择湖北教育信息网站与之链接。未经公示的教学点或其他单位不得开展开放教育招生活动。

3. 省电大将招生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个教学点,请各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到省电大招生办领取,并在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4. 国家开放大学针对招生管理工作人员制定招生管理工作政策解答材料,明确解释招生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省电大将组织招生宣传培训工作,各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招生管理人员须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六、入学资格审核

1.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入学资格审核规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2.各教学点要按照相关要求,与学生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请在湖北电大招生群共享中或在招生管理系统中下载印制),收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报名学生的专科学历证明,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和学历证明材料为开放教育学生入学资格必备材料之一。国家开放大学将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巡查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环节检查省级电大及教学点入学资格承诺书落实情况。

3.各教学点于2017年3月5日以前结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3月6日前整理汇总招生管理系统数据及相关材料,省电大于3月7日至8日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工作。

初审时,各教学点须认真核查学员入学材料,确保真实准确,由教学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市州电大须对各分校教学点的初审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伪造学历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定要严肃查处。

初审审查材料如下:

(1)新生注册名册(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原则上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须学生本人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交省校存档。

(4)《入学资格承诺书》原件;

(5)非湖北籍新生须提供在鄂工作证明、暂住证等材料原件;

(6)学生本人手机号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除此之外,报读本科专业还须提供:

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学历证明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明截图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复审审查学历证明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交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图片至省电大留存备查。

发生身份信息变更(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与本科报名材料的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学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留存市、州电大备查,待国家开放大学下发入学通知书后,再将原件返还学生。

开放教育专科2017春季毕业生报读本科,须提供由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通过、签字盖章的带有电子注册号的学生名单。

另,报读护理学本、专科专业还须提供: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图片;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证明。报读药学专科专业还须提供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证明。

特殊说明各教学点须将所有审核材料(如:身份证照片、报名登记表、入学资格承诺书、学历证明材料等)留存一份,建立新生注册档案。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图像至省校进行复审(电子图像以“流水号+姓名+材料名称”为文件名,jpg格式,大小在100500kb之间)。复审结束,所有原件由各单位带回,待国家开放大学资格终审完毕后,归还学员。

4.各教学点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做好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上报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5.入学资格复审、终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入学水平测试

1.各教学点须按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入学水平测试的几点说明》(电校教[2000]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入学水平测试工作。本科学生入学水平测试,文科类专业须包括大学语文科目,理工类专业须包括高等数学科目。

2.新生入学水平测试定于新生开学前进行,请各教学点QQ群共享(湖北电大招生群号为45662691)下载入学水平测试试题。

3.市州电大须按要求检查所属教学点学生入学水平测试工作落实情况及测试结果分析、反馈、利用情况,使入学水平测试起到“择优录取,为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供依据,为组织教学与分类指导学生提供参考”的作用。

4.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于2017年3月6日前将2017年春季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报送湖北电大教务处招生办。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参加测试人数(分专业统计)、本专业人数、相近专业人数、其他专业人数、成绩分布情况等。

八、招生方案执行

1.省电大按照各教学点的招生情况及办学条件配置标准,特别是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师资和实践教学条件),确定我省招生分配方案(含试点教学点名称、招生专业、层次、人数),并通过招生管理系统予以分配。

2.对于专业办学条件较差、在办学中有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教学质量出现问题的教学点,省电大暂停其招生,或减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3.招生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或追加招生计划数的教学点,须于2017年3月5日前向省电大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须包括调整或增加招生数的理由、该专业已具备的教学条件、要求增加的招生数及具体分配方案等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或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九、新生数据管理

1.各教学点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电校教[2001]22号)的规定,于2017年3月6日前完成新生注册,并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将新生注册数据报送省电大。

2.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已开发接口,必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照片等。

3.各教学点报送新生注册数据前要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省电大将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处理相关数据。处理结果将于3月9日反馈各教学点核对。

4.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

(1)电子照片要求为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着白色或浅色系衣服、150(宽)×210(高)像素、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0K,并按照1人1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

(2)各教学应及时通过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

(3)批量上传学生照片时,图像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无身份证的学生,采用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命名),现役军人原则上也应采用身份证号命名,图像文件格式为“jpg”。

(4)各教学点须做好新生电子照片核对工作。严禁出现冒用电子照片现象,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乘车路线:

市内乘公交车到襄阳十字街(鼓楼商场)站下车,向南进入利民街300米到达(襄阳市市委党校)。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古城街道利民街60号(原市委党校办公楼)

联系电话:0710-3513626 

邮  编: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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