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开大教〔2026〕11号
(转发)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各考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考函〔202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新修订的《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国开考〔2026〕1号)已于2026年1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各考点认真研读上述文件内容,对本学期拟用考点进行全面排查,对考点基本信息进行全部核查确认。在此基础上开展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包括新增正式考点、首次设置临时考点、继续使用临时考点和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首次设置临时考点
1.学习中心申报
学习中心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Word或Excel版电子文档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PDF版)。连同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纸考考场和网考考场环境进行拍照或录制视频,于4月24日前上传考务科邮箱hbddkwk@163.com。
2.初审
市(州)分校及直属学院根据所属考点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尤其要严格查验新增考点的保密室配置、考场设置等情况。对考点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点不予批准。
市(州)分校及直属学院在考点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汇总初审通过的考点申报信息,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并于5月11日前邮寄至省校教务处考务科(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余老师 02787454056 邮编430074)。
学习中心须于5月15日前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超过上述时间,分部将不再进行终审。
3.复审
省校进行复审,同步在“一平台”对学习中心提交的线上申请完成复审操作。
4.总部终审
总部对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进行终审,并于6月初前完成“一平台”线上申请终审。
(二)继续使用临时考点
对以往学期设置并组考过的临时考点,如本学期需要继续使用,学习中心直接在“一平台”中修改现有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栏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无需提交考点申报表但需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省校、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复审、终审操作。
(三)变更考点信息
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
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无需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省校、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复审、终审操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考点申报工作,依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汇总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对照《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认真核查本考点基本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尤其是考点名称错误、考点地址与实际不符、主考与联系方式不准确等,请及时修改完善,否则总部将予以停用。
3.考点数量与学习中心规模须匹配,原则上,考点与学习中心须在同一城市,不得跨省或跨市设置。
4.本学期省校将对申报的新增考点进行抽样实地检查。对于检查不达标的考点,将全省通报批评,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或责令撤销。
四、其他说明
1.如因考点被临时征用、拆迁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组织考试,考点须立即上报省校及国开总部,待研究后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hbddkwk@163.com。
2.以往申报的考点,如本学期开始不再使用,省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理,并在一平台“考点管理”相应模块设置“停用”。
3.正式考点物理地址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临时变更物理地址,考点需向省校、总部提交情况说明,待总部同意后方可在“一平台”中提交变更申请。同一考点累计物理地址变更超过两次(不含),将给予该考点通报批评、降为临时考点或撤销考点等处罚。
4.省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海辉
联系电话:027-87454056
5.总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江、赵东伟
联系电话:010-57519081、57519542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