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电大,校内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全体系、校内相关教学单位选聘优秀教师充实教学督导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开放教育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处事公道正派,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研究改革和教学指导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教学名师、教学竞赛优胜者、能够充分掌握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者等优先考虑。
二、督导类别
1.开放教育体系教学督导。从全体系遴选,负责本市(州)电大,直属学院的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负责听评本市(州)开放教育教学面授课、考前辅导课等课程。
2.开放教育校本部教学督导。从省校各院(部)遴选,负责省校的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负责听评省校直播课程。
具体名额分配见《开放教育体系、校本部教学督导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工作职责
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受学校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委托开展开放教育督导工作,以日常听课巡课、专项督查与评估、教学指导与引导相结合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学校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具体工作职责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鄂开大质〔2021〕5号)、《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试行)》(鄂开大质〔2021〕7号)。
四、工作安排
1.请市(州)电大、校本部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热心教学工作的教师报名,填写《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2),4月20日前以市(州)电大、校本部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关山校区6214),电子版发送至hbddgpzx@126.com。
2.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确定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议后聘任,组建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团队,聘期3年。
3.工作待遇。开放教育体系教学督导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校本部教学督导折算相应工作量。
联系人:程夏静 办公电话:027-87501522
附件:1.开放教育体系、校本部教学督导名额分配表
2.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