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开大教〔2024〕4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各考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考函〔202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对本学期拟用考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考点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包括新增正式考点、设置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首次设置临时考点
1.学习中心申报
学习中心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纸考和网考考场环境拍照或录制视频,连同考点申报表一并于10月12日前上报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学习中心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
2.初审
学习中心(教学点)根据考点设置要求对考点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尤其要严格查验新增考点的保密室配置、考场设置等情况,在考点申报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20日前将考点申报汇总表(Word或Excel版电子文档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PDF版)、各考点申报表(签字盖章的扫描PDF版)一并上传考务科邮箱hbddkwk@163.com。
省校同步在“一平台”对学习中心提交的线上申请完成初审操作。
3.总部终审
总部对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进行终审,并于11月上旬完成“一平台”线上申请终审。
(二)沿用临时考点
对以往学期设置并组考过的临时考点,如本学期需要继续使用,学习中心直接在“一平台”中修改现有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栏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无需提交考点申报表但需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省校、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变更考点信息
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不需要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省校、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工作要求
1.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2.各学习中心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考点申报信息、汇总信息准确。
3.“学习中心与考点一体化设置”中已新增的考点,本次不用重复申报,但须将考点信息填写在考点申报汇总表中,并将申报类别标注为“学考一体化”。
四、其他说明
1.如因考点被临时征用、拆迁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考试,考点须立即上报省校及国开总部,待研究后处理。
2.省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海辉
联系电话:027-87454056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