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
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3〕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年度综合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重点聚焦落实2023年综合教学检查工作实效,重点检查各单位对自身办学系统实施质量监管、开展自查自纠、质量管理闭环的实施与效果等工作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二)教学相关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三)教学管理与考核
(四)资源配置与使用
(五)网上教学检查
二、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教学检查分为自检、实地抽查、网上教学检查、通报教学检查结果四个阶段。
(一)自检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
各学院、学习中心开展自检工作。自检期间需要完成的任务主要有:
1.各办学单位及相关部门9月15日前将《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体例及要求见附件1)及《2023年综合教学检查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邮箱。
为了方便工作与联系,请单位教学检查负责人加入省校教学督导团队QQ群(已加入可除外),群号:60913641。
2.9月25日前,各单位提交自检报告电子版及书面材料各一份。自检报告体例参考附件3,电子稿传送到指定邮箱,书面材料需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自检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要按照《2023年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认真撰写,内容应注意时效性,主要体现近一学年的工作。
(2)自检报告要重视总结做法和介绍工作创新、典型案例,要求突出亮点,图文并茂,有必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总结,支撑材料齐全。
(3)重视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思政课网上教学开展及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参与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列出有关举措和成效。
(4)本年度新增落实“三治”(治招、治学、治考)内容,要求列出有关举措及效果。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徐蕾,电话:(027)87526218,邮箱:hubddk@126.com
(二)实地检查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1.实地检查
10月10日前,各市(州)电大、直属学院自行组建实地教学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所属教学点逐一开展实地检查,务必对校本部、所辖教学点涉及此次综合教学检查的所有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省校抽检
10月15日前,省校根据对各单位的自检报告的审阅分析,并依据评估整改的统筹安排,组建实地教学检查组对部分参检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实地抽查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听课、召开座谈会(教师、管理人员、学生)、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
3.结果反馈
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撰写实地检查报告(含教学检查和评建督导工作)。检查报告要体现对被检单位进行检查的客观情况,提炼特色亮点、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提出整改建议措施。各检查组于10月15日前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提交实地检查报告电子版。
(三)网上教学检查 (10月至次年3月)
各学习中心可登陆国开学习网,查看报表系统中各项学习网数据,自查网上教学情况。
省校开展网上教学专项督导检查,定期发布网上教学统计数据。
(四)通报教学检查结果(次年4月)
根据各单位自检、实地检查和网上教学检查情况形成综合反馈意见,并在全省办学体系内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工作中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办学单位将同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教学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提前谋划、认真落实、凝练特色、注重实效。
2.各单位须严格参照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见附件3)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列干货、突出亮点;对存在的问题既要分析原因,也要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至少总结1至2个推动教学过程落实工作的特色案例,以自检报告的附件形式提交。
3.全省所有教学点均需开展综合教学检查工作,各市(州)电大、直属学院等负责收集所属教学点自检报告电子版,汇总后按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邮箱。
四、联系方式
1.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检查)
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27-87526218
邮箱:hubddk@126.com
2.导学中心教学办(网上教学检查)
联系人: 张涵丹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邮箱:hbdddxbgs@126.com
附件:1.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体例及要求
2.综合教学检查联系人信息表
3.自查报告体例及具体要求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