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做好2024年春季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及送审工作,现将《湖北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安排,做好贯彻执行。
湖北开放大学
2024年9月3日
湖北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毕业论文工作,做好2024年秋季毕业论文指导、学位论文答辩及送审等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国开教〔2021〕1号)《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鄂开大教〔2021〕109号)《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鄂开大教〔2021〕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为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及审核等工作。
1.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学文
成 员:王海洋 饶雨泰 桂高山 於红梅 王 敏 涂家海
苏 枫 刘志华 刘福元 胡继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及导学中心。
2.各市州办学单位工作组
由分管开放教育业务校领导担任主任,负责本市州办学单位毕业论文领导与组织工作。成员由教学、教务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课程)负责人组成。各市州办学单位设工作联系人一名,负责与省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各项事宜。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环节 |
时间 |
1 |
指导教师选聘及报审 |
9月10日前 |
2 |
学位论文选题报审 |
9月10日前 |
3 |
论文指导及初评 |
10月10日前 |
4 |
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报送 |
10月15日前 |
5 |
学位论文答辩 |
10月29日前 |
6 |
市州复审 |
10月31日前 |
7 |
论文送审 |
11月10日前 |
8 |
论文审核 |
12月10日前 |
(二)工作环节及内容
1.指导教师配置及报审
市州电大安排指导教师,并于9月10日前填报《2024年秋季湖北开放大学毕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师配置情况一览表》交省校审核。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开放教育教师资格,严禁跨学科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每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的各类学生总数:原则上专职教师不超过12人,最多不超过15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配置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省校指定邮箱,发送至非指定邮箱者一律不予受理。
2.论文指导及初评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至少3次),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给予初评成绩(注意: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初评成绩无法更改)。普通(非学位)本科论文排版样式(见附件2)。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及排版要求(见附件6、附件7)。
3.论文答辩安排报送
请各市州、省管市电大及直属分校(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学位(含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省校导学中心指定邮箱,发送至非指定邮箱者一律不予受理。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学位论文方可安排答辩。
4.论文答辩
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为10月21日-10月29日,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给予答辩成绩。非学位论文答辩由市州电大自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由省校导学中心根据情况安排主持远程或现场答辩。答辩环节材料(答辩记录卡等)由答辩教师手写签名,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
5.市州复审
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复审工作,给予复审成绩。
6.论文送审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市州电大在提交和送审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按照省校《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中的规定,严把质量关。论文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得上报送审。
(1)普通论文
普通论文材料送审具体要求(见附件4)。市州电大将毕业论文、答辩环节材料、专业实践材料等按专业分类汇总后打包发送电子版至省校指定邮箱,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初审、复审成绩册,打印成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送审(注意:成绩册必须采用附件统一模板,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顺序)。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均由学生提交电子版至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给予初评成绩,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给予复审成绩后生成实践环节成绩册,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起送审。
(2)学位论文
①答辩成绩合格,报送省校复审的学位论文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学位论文送审时必须单独造册(成绩册),同时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并单独打捆。
第二,学位论文封面和封底必须有“学位论文”标识,资料袋上必须盖有“学位论文”印章,所有师生签名必须手写。
②通过国开学位申报资格审查,拟报送报国开终审的学位论文需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根据省校教务处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报送材料。学位论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附件10。
第二,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见附件11)。
第三,所有申报学位的论文(含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院校)于10月30日前提交纸质论文及论文评审表至省校导学中心。申报合作院校的学位论文注意事项请参看(见附件12)。省校导学中心审核后统一移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3)送审地点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册、送审清单送至省校导学中心教学办公室统一办理接收登记手续。
联系人:寇月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邮箱:hbkddxbgs@126.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导学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7.论文审核
省校安排专业负责人对送审论文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毕业论文工作。市州电大制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校发布的《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指导教师选配。各教学点严格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指导教师资质进行把关,并报送省校审核。同时,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
3.严格遵守工作环节及时间。所有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均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参与综合实践平台试点的教学单位,另行通知。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送审,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学位办电话: 027-87461615
联系人:方瑾
导学中心教学办电话: 027-87526350
联系人:寇月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毕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师配置情况一览表
2.湖北开放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3.湖北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学位(含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4.湖北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送审材料验收要求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7.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
8.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9.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10.审核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附件
1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12.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